5月8日,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,为有力推动我省建筑业稳定运行,充分发挥头部及潜力建筑业企业示范引领效果,促进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,我省决定开展2023年度山西省骨干建筑业企业评选工作。
凡企业注册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且满足《2023年度山西省骨干建筑业企业评选条件及量化标准》要求,经具有资质管理权限的省直有关部门、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等(以下简称“初审部门”)推荐,均可参加我省2023年度骨干建筑业企业评选工作。
申报材料包括企业申请报告、企业申请表、企业印证材料。符合评选条件的企业应认真准备申报材料,按照申请报告、申请表、信息审查汇总表、印证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并准确编制目录和页码。初审部门在收到企业评选申请后,对企业评选资格、申报材料与原件的一致性及真实性进行审查。初审部门对申报材料与原件一致的,在相应页加盖原件一致审核印章,不一致或无法提供原件的退回企业重新报送。
届时,省住建厅统一组织专家,依据《标准》完成各初审部门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评审工作,认定2023年度山西省中小型骨干、骨干、优秀骨干和十强骨干建筑业企业,评选结果在厅网站向社会公开。